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家招生政策、法規和製度的權威性、嚴肅性👶🏻,保證百事3娱乐各類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監察工作的暫行規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監督辦法》和《上海市教衛黨委👜、市教委關於做好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監察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實做好“陽光招生”工程,特製定本工作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中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招生🐏、專升本、特殊類(含高水平運動員🚣🏻、文藝特長生🧑🏼🚀、國防生😾、定向生👦🏽、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學生)等的各類招生🧙🏼♀️。
第三條百事3娱乐招生監察工作遵循“在參與中監督,在監督中服
務”的原則,積極配合、支持招生管理部門開展工作,認真貫徹教育部招生“陽光工程”政策💁🏼,保障“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原則的全面體現。
第二章 招生監察工作的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督小組,招生工作監督小組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及有關工作人員組成,由學校監察處處長擔任組長7️⃣🧏🏿。 校監察處為招生監察工作的具體實施部門,負責指導和協調招生監督小組開展招生監察工作🤗𓀘。
第五條招生監察工作的職責為:監督檢查招生管理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各類招生政策、法規和製度的情況以及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履行職責的情況📇,對不符合程序和規定的做法👇🏿,提出監察意見,督促其及時整改。
第六條配合招生管理部門對招生工作人員進行招生政策⛈、 法規、製度和紀律的宣傳教育🧑🦼➡️。
第七條受理涉及違反國家招生政策、法規及紀律問題的投 訴和舉報,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涉及違紀違規的移交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三章 招生監察工作的主要事項
第八條 加強對招生章程製定和執行的監督。招生監察負責人須參與學校招生章程的製定和修改,並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九條 加強對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的監督。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不得違反國家招生政策🫅🏽,不得出現虛假🧑🏿🦱、不實內容,不得對考生及家長作任何不符合規定的許諾。
第十條 加強對招生考試工作的監督。對學校組織的招生考試🧗♀️,從考試的命題🦹🏻、試卷的印製保管傳遞、考試、閱卷、登分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過程監督。
第十一條加強對各種特殊類招生工作的監督。對特殊類招
生錄取工作🚑,要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地方規定的關於招生比例👸🏻、名額♚、條件等規定進行規範操作,落實公示製度;錄取確有專長的學生,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範圍和程序,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第十二條 加強對招生計劃執行情況和招生收費的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調節計劃和預留計劃的執行情況的監督。學校招生收費要嚴格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執行。堅決製止任何形式的亂收費行為,嚴禁把招生錄取與收費掛鉤。
第十三條 加強對錄取工作的監督。招生錄取工作人員須按照招生錄取程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電子檔案下載🙇🏿、招生計劃核對🐄🧑🏫、閱檔、預錄取、退檔等環節的工作,並及時處理好各省級招辦反饋的意見🧬。校招生管理部門提出的預錄取名單、擬退檔名單及退檔理由須經招生監察負責人審核🩵,並經分管校領導同意後上傳🤐。招生錄取期間🫳🏽,招生監察負責人須進駐錄取現場,履行職責🧖🏽🕴,開展工作。 錄取工作現場必須嚴格管理💆🏻,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錄取工作現場。
第十四條加強對招生百事3工作的監督。相關部門要暢通招生事務公開的渠道,通過多種形式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政策規定🧑🏼⚕️、錄取辦法、錄取結果👨🏻🦼➡️、收費標準以及咨詢接待電話、接待地點等有關信息,同時公布監督電話♡,自覺接受考生及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五條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監督。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對招生工作人員進行國家招生政策、法規🧜♀️、製度🤏🏻、紀律的教育及相關業務培訓,明確權限和工作範圍𓀔。對招生工作人員履行工作職責情況和執行“八不準”招生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十六條 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新生入學資格復查辦法🚣🏼♂️,監督檢查招生管理部門的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向招生管理部門提出處理意見並跟蹤處理結果。
第十七條督促、會同招生管理部門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遺留問題。
第四章 對招生監察工作人員的要求
第十八條 招生監察工作人員應熟悉招生工作業務💻,作風正 派👩🏿💻,堅持原則🪐,廉潔自律,秉公執紀,堅決杜絕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等腐敗行為,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
第十九條 招生監察工作人員要遵守工作紀律,保守工作秘密🤵♂️💁🏼,做到不失密👷🏽♀️、不泄密🦀🫅。
第二十條 招生監察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直系親屬參加高考的回避製度,有直系親屬參加當年招生考試的,應主動申請回避🍇,不得參加當年的招生監察工作。
第二十一條 招生監察工作人員在招生集中錄取期間要忠於職守,做好招生來信來訪🙇🏼♀️、電話的接待工作。按照“熱情接待📐、態度和藹🐍、耐心解釋、宣傳政策🫅🏼、解疑釋惑、誠信公平”的信訪接待守則認真做好招生信訪接待工作🧑🏻🎨。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研究生招生和成人教育的招生監察工作參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條例由學校監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自製定之日起施行。
上海電力學院監察處
201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