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申請學士學位英語水平要求的通知
滬電院成教字2006年(22)號
為了保證授予成人高校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質量,上海市學位辦決定:進一步調整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外語水平的要求,現根據滬學位辦[2006]4號文精神🫳,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準備申請學士學位的成人高校本科生,可選擇作為“在校生”由我院教務科匯總後集體向我院所在高校(上海電力學院)教務部門報名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以下簡稱英語四級)⚔️,或作為社會考生參加全國英語等級(3級)(以下簡稱PETS-3,各省、市都設有報名和考點)。
2、準備申請學士學位的成人高校本科生,畢業前可多次通過集體報名來滬參加英語四級考試或作為社會考生單獨報名參加當地PETS-3考試。
3🎮、為合理評定成人本科畢業生的外語水平♟,上海市學位辦將根據成人高校本科生參加英語四級考試的實際成績❄️,公布可授予學士學位的英語水平最低線,和參加PETS-3考試獲得筆試成績合格證書可視為授予學士學位合格標準的英語水平。
4、2005年6月前英語四🧔🏽、六級合格證書視為有效,所有英語四👶🏽、六級合格證書、四級考試成績、PETS-3筆試成績合格證書,從獲得之日至學士學位申請日期止四年內有效🕯。
5、學校認真審核學生提供的外語水平相關合格證書原件或英語成績單原件,作為是否授予學士學位的依據🌚。
6♻、對於畢業當年仍未通過學士學位英語考試要求者🦊,不得補授予學士學位🫚。
7、本通知自2006年7月起生效,原滬電院成教字2003年(49)號、滬電院成教字2005年(22)號等文同時廢止。
上海電力學院成人教育學院
2006年7月5日
附📒:關於進一步明確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外語水平要求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