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委規2022[9]號)🐬,規範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結合百事3娱乐實際情況,製定本規定。
一、評審對象
具有中國國籍的全日製非定向在校研究生,並且在入學一個月取得正式學籍的在讀研究生🪖。
二🐥🧛、評審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和學校的規章製度;
3.勤奮學習,努力掌握專業知識,各門課程學習成績合格。
三、發放時間與標準
1.經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審核、審批後按月發放。
2.按照國家⚇、上海市、學校相關規定發放。
四🧔🏼♀️、停發處理
1.研究生因為畢業(結業👩🏻✈️、肄業)、公派出國、中止學業💼、休學等原因離校者👨🏿🏭,按批準日期的下個月起停發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因停學後復學🙋🏻♂️💷,按批準日期的下個月起恢復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因退學🧗🏼、開除學籍等原因離校者,按學校批準日期的下個月起停發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因不註冊等原因自動退學者👊,從實際發生日期的下個月起停發國家助學金👱🏼♀️。
2.延期畢業的研究生不再享受國家助學金🧎♀️➡️。
3.停發期結束後🫏,本人須向所在二級學院提出恢復享受國家助學金的申請,報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審批後,方能恢復發放🍰。
五、本規定由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