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獎學金評定通知
上海市獎學金由上海市政府出資設立✩,用於獎勵高校全日製本專科(含高職)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一、上海市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製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 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𓀌、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二、評選時間安排
1.申請學生(大二及以上)於9月15日前將申請材料交至各二級學院。
2.各二級學院進行評選、公示後🧚🧑🏻🍼,組織培訓獲獎學生進行網上填寫錄入並審核。於9月25日前將學生的申請材料(網上申報打印版)及匯總表(蓋章)交至學生處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三💆🏻♂️👩🏽🚀、申請審批表格填寫要求
1. 表格除簽名處外統一打印(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打印),簽名處用黑色水筆填寫,必須如實填寫,如沒有則填寫無(一式兩份、正反打印)🟦🏇🏼;
2.申請理由必須為第一人稱撰寫,並由申請人親筆簽名,字跡工整,不得塗改;
3.提供主要獲獎證書的復印件(復印件單獨裝訂);
4.推薦意見🫔、院系意見不得空白🕜;
四🧑🏽🏫、名額共23名,具體如下💳:
能源與機械工程學院 2名 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 3名
電氣工程學院 4名 自動化工程學院 2名
經濟與管理學院 5名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2名
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 2名 國際交流學院 1名
外國語學院 1名 數理學院 1名
五、註意事項
1.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學生應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
2.申請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的必須是特別優秀的學生。
3.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必須是經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優秀學生。
4.同一學年內🚵♀️,同一學生只能獲得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三項中的一項🤸🏿♀️。
5.申請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的學生學習成績優異的量化標準是學習成績排名在評選範圍內位於前10%,且沒有不及格科目🤏🏿。
上海電力學院學生處
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5年9月7日